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招聘启事|余姚市第五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分享至

导航

招聘启事|余姚市第五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章郑浙2021-10-14 15:48:48关注

教师招聘

余姚市第五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介绍

● ● ●

余姚市第五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市属公立职业高级中学,历史悠久,前身为创办于1956年的陆埠中学。学校坐落在山清水秀的古镇-—陆埠。学校环境优美,多次被评为宁波市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先进单位,是一个读书成才的好地方。学校是省体育达标先进单位,省治安安全合格单位,余姚市文明单位和先进学校。

招聘岗位

● ● ●

招聘职位:职高建筑定向

招聘人数:1人

专业要求:掌握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及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结构与建筑力学、建筑构造等专业知识。

招聘对象

● ● ●

(一)高考第一段录取的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全国重点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二)本科为师范类毕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2022年全国重点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本科师范类和研究生教育类专业限制)。

(三)2022 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四)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等同于国内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

(五)仍处于择业期的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符合上述四类对象相关条件的,允许报考。

报考条件

● ● ●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并安心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惩处记录。

(二)年龄条件:1991 年 9 月 30 日以后出生。

(三)生源地和户籍条件: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研究生和职高专业岗位报考人员生源地和户籍不限)。生源地须提交高中毕业证书予以界定。户籍入户时间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四)专业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

(五)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备注栏要求。

报名程序和办法

● ● ●

(一)报名

1. 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17日9:00--19日16: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登陆“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yuyaojiaoyuju.cc),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保存。

(2)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因招聘岗位错填、漏填造成的网上报名不成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2021年10月20日9:00--17:00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4)2021年10月21日9:00--11:00报考人员可在“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补充报名

2021年10日29日8:00--11:00在余姚市社区学院(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38号,下同)进行。

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已经确认初审通过的不能再补充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日29日8:00--11:00,在余姚市社区学院进行(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38号)。

2.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书、学生证(处于择业期的2020届、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符合择业期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余姚市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建议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下报名系统内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健康申报表》(附件3)。

3.现场补充报名人员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准考证说明:本次招聘不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各环节的测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含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三个环节。

1.综合能力测试

(1)对象: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

(2)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9日13:00在余姚市社区学院进行。

(3)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内容:教育教学观念、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心理素质、才艺特长、在校学习表现等。以面谈方式为主,测试时间3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员。

2.笔试

(1)对象:在综合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椐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2)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9日19:00—21:00在余姚市社区学院进行。

(3)笔试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

3.面试

(1)对象:实际参加笔试人员。

(2)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30日8:00在余姚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报考人员准备时间45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办法(测试项目、权重及相关要求)另行告知,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模拟上课×40%+技能测试×60%。

(四)签约

1.签约人员确定方法:所有测试环节结束后,在同一招聘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笔试形式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下同)确定签约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则在同一招聘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签约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30日19:00在余姚市社区学院进行。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签约人员因体检、考核等环节不合格,则签订的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五)体检

对签约人员组织体检。因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招聘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上述确认签约人员办法确认递补人员),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及党团处分、治安刑事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凭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和毕业派遣报到证,正式签约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等相关证书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证书的,或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凡定向招聘的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定向学校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向招聘学校。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优先选择权。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及见习期。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见习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

5.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对象相关说明

● ● ●

1.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说明

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该学科毕业生。

2.高考第一段录取说明

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分数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浙江省文科或理科第一批分数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的2020届或2021届毕业生。

3.择业期说明

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

(2)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3)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9年10月1日后毕业。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说明

● ● ●

1.本次招聘所有工作环节都按考场所在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所有报考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进入考点前14天内有浙江省外往返史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

4.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余姚市疫情防控政策以及“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公告栏发布的有关信息(http://www.yuyaojiaoyuju.cc)

其它事项

审核:校团委

出品:兰溪工作室

展开全文

推荐阅读

{{title}}

app专享{{source}}{{comment_num}}评论

发现更多资讯

新闻

体育

娱乐

财经

军事

本地

历史

nba

cba

游戏

汽车

房产

国际

抗疫

足球

星座

视频

更多

反馈|举报中心

copyright © 1998 - 2021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专题推荐

进入关怀模式